一份合同里,最要命的是什么?不是金额写错,而是出了纠纷,连去哪打官司都没写明白。
我审查过一份商铺预定合同,总价八百七十多万元,一百四十五平方米的底商,单价六万。合同最后一条,争议解决条款,前半句写着“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”,后半句写着“可向人民法院起诉”。仲裁和诉讼,只能选一个,两个都写等于都没写——真出了纠纷,双方光为“去哪打”就要先打一场,程序一拖就是一年半载。
这还不算完。开发方的预售资质,合同签订前没人核实过;面积按产权登记据实结算,可差异多大算合理、超了怎么处理,一个字没写;付款分期,没说时间也没说金额;产权登记什么时候办、办不了怎么办,也没约定。八百多万的买卖,合同里留的全是“到时候再说”。
我把这份合同逐条拆开,每一条空白都标出来,写进尽调报告。因为它代表的不是一份合同的问题,而是一家公司做事的习惯:资质不核实、条款不较真、期限不约定。这种习惯,签什么合同都会带着。
这家公司还有两个背景:司法案件二十多起,跨着山西、广东两省,大多停在执行阶段;法定代表人长期内退,不在岗。历史包袱加上习惯性马虎,就是我给这家公司的总评。
所以我说,合同审查是尽调里最便宜的保险。 律师把一份合同逐条读一遍的成本,和将来为了一条矛盾条款打一年官司的成本,差着好几个数量级。买地、买房、买矿,签任何大合同之前,把争议解决条款先看明白——去哪打、怎么算、谁来赔,白纸黑字钉死。
我经手的尽调,合同从来是逐条过。下过井的人不信“差不多”,合同也一样:差一条,就是差一条。